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
1、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拥有我国国籍。另外,中国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而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目前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
2、申请条件: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保护的国家是纯 “马德里协定” 缔约方,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申请人*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的商标。
3、办理途径
通过商标局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有两条途径:(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4、办理步骤
准备申请书件 → 向商标局**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 → 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领取**注册证
5、受理机构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编:100055。
6、申请材料